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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前部分弃货所需单据及流程
2016-11-16 17:49:54
报关前部分弃货
1、 办理报关前部分弃货所需单据:
①提前看货申请表(正本)。
②申请说明(正本)。 注:申请说明上应注明自愿放弃部分进口货物,写明放弃的具体货物、数量、价值及原因。并加盖公章。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申请放弃。
③货物所有人委托书(正本)。
④货物所有人的放弃函(正本)。
⑤报关企业委托书(正本)。
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⑦运单。
⑧发票。 以上单据一式二份。
2、 部分弃货流程:
① 报关员备齐以上单据认真填写
② 到查验中心11号窗口查询运单是否报关
③ 到查验中心大货区二楼控制室(最里面的房间)经由海关关员审核确认签字
④ 再到查验大厅13号窗口进行领导签字盖章
⑤ 审批完成后,利用各仓库公众平台通知货物所在库房申请在物流信息平台按手工发起查验调拨将货物调拨至查验中心
⑥ 复印所有单据两份,到查验中心入库办公室(大货区内小屋)办理弃货手续
⑦ 其它货物待海关放行后,到原仓库开具出门条,再到查验中心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