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2018年1月17日11时30分左右,河南西峡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水质异常,有不法人员向淇河河道倾倒不明物质,导致淇河下营村河段约1公里河道水体呈乳白色。
西峡县委、县政府接报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连续监测水质,组织力量修建拦截坝,关闭下游水电站,把污染水质拦截在境内淇河流域,坚决杜绝重大污染后果发生。
经当地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这次污染事件是一起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刑事案件。山西运城绛县一家生产型化工企业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法人靳某,联系西峡县潘某,说有一车废物在本地不好处理,让他帮忙拉走处理掉,给18000元劳务费。1月15日潘某联系西峡县同村司机赵某驾驶一辆红色欧曼半挂车,到绛县该公司装载了一车化工废料(出库单据显示31吨,共有42袋)。公安监控显示,17日凌晨1点多运至西峡县西坪镇操场村淇河边,潘某又联系铲车司机王某用铲车卸货,几人共同用刀子撕破袋子,将粉状废物倾倒在河边,由王某利用铲车将其全部铲入淇河,全部投放河流大约在凌晨4点左右。
当天铲车司机王某、潘某相继归案,专案组连夜奔赴山西运城将涉案公司法人靳某和副总经理杨某控制到案。从该公司查明这批危险废物为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脂产品的固体微黄色粉状废料,其中含有危险化学品三氯化磷、铝粉、氯甲烷等。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7日当天,现场处置组组织人员和大型挖掘机械迅速完成构筑了6条拦截坝,同时关闭西峡县境内淇河的发电站,并及时向下游的淅川县政府通报淇河污染情况。淅川县政府得知情况也立即关闭淇河段7座水电站,禁止发电泄水。上述14道"防线"有效发挥了作用,同时由于淇河径流量较小,流量仅为每秒1.35立方米,有效保证了受污染水体全部被拦截在8公里西峡境内淇河段。
为减小上游来水的流量,在污染现场上游也修建3条拦截坝。受污染水体已经通过拦坝处草栅吸附、活性炭、漂白粉、絮凝剂等方式开始初步处置。
1月17日,南阳市环境应急和监测队伍赶到西峡县开展水质监测,18日,河南省环保厅环境应急、监测、监察、宣教队伍应急分队赶到现场指导处置调查工作。
截至目前,环保部、河南省政府、河南省环保厅相关人员相继赶赴事发现场了解案情,指导和安排部署工作。南阳市、西峡县、淅川县环境监测人员在淇河9个段面点位加密监测。1月19日13时40分各点位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因子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19日晚间,西峡县政府通报称,该事件原因已初步查明,系一起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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