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该车即为挂靠车辆。南方周末记者致电长天快运有限公司询问挂靠事宜,得到该公司尹姓负责人肯定的答复,并表示需缴纳挂靠费8000元。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目前有逾三十台挂靠的危废运输车辆。
对于挂靠问题,国务院安委办自2014年起有明确要求: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无资质或超资质运输危废,只是危废运输中的乱象之一。而无相应资质的车辆挂靠正规企业,则已是“正规军”中的公开秘密。
下一步,我市将逐步推广电子联单、电子运单制度,起用手机移动端填报功能,方便企业申报,并确保环保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的危险废物运输信息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形成安全管理闭环。
经初步调查,受深圳市钱大科技开发公司委托,负责该公司环保管理运营的深圳市基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钱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允许,同时未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组织其环保废水处理站员工租用无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资质车辆(粤B1WZ80货车),装运和收集深圳市钱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11.8吨表面处理污泥,偷运出厂,拟作非法处理。目前该货车已被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扣押。
南方周末记者同时联系了昆山市晨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三家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对方也都回答可以挂靠,费用从8000元到1万元不等。而挂靠现象,亦不止昆山。
从源头准确掌握产生总量。各级环保部门要突出源头管理,针对产生危废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排查,对照企业可研、环评资料和实际生产状况,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总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查看产废企业签订的危废处置合同,看对方是否有危废处置资质,查看处置的范围,是否能处置此类别的危险废物。为了保险起见,可以以函的形式查询对方的环保部门,接受此企业的危险废物是否超出处置单位的处置总量等等。
针对目前危废运输供需信息不畅、过程难监控、事故风险大等问题,无忧固废网平台依托强大的危险废物产生数据库、危废运输资质数据库和先进的运输监管系统,为危废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为了规避风险,一些处置单位并不会直接找到挂靠单位,而是与拥有运货车辆的私人车主进行挂靠“业务合作”,再由私人车主寻找有危废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挂靠。一旦出现问题,“这是运输企业的责任,与处置单位无关”。
日前,省环保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危险废物运输行为,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南方周末记者以私家货车车主的名义致电山东一家运输企业询问,对方表示可以挂靠。南方周末记者又随机选择了几家广东等地的企业,亦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
(四)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的车辆应符合GB19218的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2、相对于经营,运输还是比较容易的,你要和处置单位谈好,使用你的车来运输,然后买个车,找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公司挂靠一下,再来个从业资格证,一年回本还是没问题的。
按规定,废弃物除自建设施进行利用处置外,大部分需经过运输环节,由产废企业转至处置企业进行安全处理。然而,据多名业内人士透露,危废运输行业乱象丛生,无资质经营、非法挂靠,成为行业默认的普遍现象。
2015年5月14日,两辆货车准备随意倾倒危废时,被昆山市交通运输部门查获。经查,该车车身上涂有“时钻环保有限公司”字样,后者为昆山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之一。然而,南方周末记者将车牌号“苏EU6722”输入江苏省运输信息网查询后发现,这个车牌归属于苏州市吴江区长天快运有限公司所有,这是一家非危废行业的运输公司。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查验核对电子运单信息,并查验环保部门五联单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等。若承运企业、车辆、人员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专业运输资质,应立即向当地环保和交通部门报告。
南方周末记者随上述业内人士走访了昆山一家危废运输企业看到,该企业危废运输车辆随意停放,运输危废的车辆即为普通货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危废车辆停车场与周边田地之间也没有围墙。“一旦出现事故,对于安全的威胁不堪设想。”该业内人士表示。
广东佛山一家从事危废运输的企业——神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明确得知请求挂靠的车辆是普通农用车,并不符合处置运输车辆要求的情况下,仍向南方周末记者推荐生意:“工厂的废物你们敢不敢去拉?有点违规的。”
基本案情:滕某系扬州某生产燃料油的私营作坊主,从南京A公司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有化工废料180桶共计60吨,滕某遂用普通货运车辆将上述60吨化工废料从南京运输至其作坊。滕某将该批化工废料露天存放于其作坊外,并使用其中部分化工废料经简单混合、中和生产燃料油7吨。后因群众举报案发,从现场查获的60吨化工废料检测出甲苯等化学成份,甲苯浓度限值已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的标准,属于“危险废物”。另查明,滕某生产燃料油的过程中未有排放、倾倒废油、废水、废气等污染行为。
上述案件的处置单位苏州市时钻环保有限公司一位潘姓负责人表示,该事件对于处置单位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挂靠的车子有问题,由他们负责,罚他们的款,和我们没关系。”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处置企业的主管单位是环保局,而非交通局。只要环保部门有一个明确的文件下来,我们根据要求,该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但是现在环保部门并无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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