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9时30分,一辆号牌为冀J913XX的红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沿滨海新区汉沽滨唐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拦检。在对该车驾驶人递交的两张危险化学品运输证进行核查时,交警发现异常,该通行证编号与正规通行证编号不符,系伪造证件。交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王某和押运员霍某控制,并移交至公安滨海公安汉沽分局汉沽派出所。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罐车驾驶人)、霍某(罐车押运员)承包罐车后,为牟利二人于2017年5月在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购买伪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两张,并于2017年6至7月间,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自唐山市古冶区国义焦化厂至滨海新区汉沽开发区某厂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焦油两次,每次约三十吨。现该二人因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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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提示您,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查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