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经营者限期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承运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物的;
(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的;
(三)未经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组织调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擅自承运危险货物的;
(四)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未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相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
《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要求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的;
(二)安排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
(三)安排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押运人员、搬运装卸管理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案例简介
案例一
2017年5月*日,执法人员在火车南站西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XXXXX的蓝色江淮牌轻型货车载有大量危险品货物,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车内载有61个氧气瓶。驾驶员现场无法出示该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查,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对于该车驾驶员涉嫌无营运资格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及伪造行驶证及营运证等问题,执法大队将该案件同时移交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2017年7月*日,执法人员在武青东二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XXXXX的普通箱式载货汽车车内装载有大量液化气气瓶,据统计车内共装载有143只气瓶,其中115瓶为满瓶,现场驾驶员无法出示任何营运证件。
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大队协调交警一分局、武侯公安分局、武侯安监局、武侯经科局、武侯综合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调查,针对该案涉及的多个违法行为进行一一对应查处,该车车内所有液化气罐由武侯安监局进行查扣,当事驾驶员被武侯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当事车辆由该执法大队查扣。
注意事项
有人把危化品运输车辆比作“移动炸弹”,路上看到危化品运输车辆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持车距。如果你在路上遇到危险货物运输车的话,请一定要与它们保持合适的车距,方便你观察它的一举一动,并能更快的采取应急措施。
(二)注意车速。由于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往往不会开得很快,因此你的车速过快的话,在它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你可能因为车速过快无法紧急避让或者刹车造成与它们的追尾。
在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注意:
(一)别围观。如果发生这种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拨打救援电话,严禁围观,以避免二次事故对自身造成伤害。
(二)捂鼻向上风口方向撤离。在撤离的时候一定要向上风口撤离,能在撤离的时候用潮湿的毛巾或者纸巾捂住口鼻更好更安全。如果当您感觉危险物品运输车上泄露的东西有可能马上就要爆炸时,请您立刻趴下抱头或者蹲下抱头,以保证自身安全。
(三)不盲目施救。不要在不带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直接用手触碰物品实施救助;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使用手机等,以免引发爆炸、燃烧等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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